道路运输工程专业首次进入职称评价体系


    近日,省人社厅联合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将于11月25日起实施。《方案》适用于广东省从事交通运输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价,是我省首次从制度上确立了道路运输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通道,完善了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价机制。
       近年来,我省交通运输事业蓬勃发展。至去年底,全省公路通车总里程约21.8万公里,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突破9000公里,连续5年居全国第一;内河航道通航里程1.2万公里;公路水路客运量10.8亿人、货运量40.7亿吨,多项指标处于全国乃至世界前列。我省此前执行的交通工程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标准于2000年颁布实施。随着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蓬勃发展,交通运输工程领域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变化,人才评价工作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全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已超过了200万人。但道路运输领域人才队伍整体发展不足,不能满足道路运输业日新月异的发展需要。新《方案》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交通运输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规范技术岗位和工程专业设置,提高评审操作的标准化和信息化程度,为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平衡、充分、高质量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方案》根据工作性质和范畴,结合现阶段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实际需求,将交通运输工程分为道路与桥梁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船舶工程和道路运输工程四个专业。其中前三个专业为交通工程领域原有的三个传统专业。新设立的道路运输工程专业设置了道路运输(含出租车、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组织与管理、道路运输安全技术与管理、汽车维修与检测技术、道路运输规划与标准规范制定等技术岗位,基本覆盖当前道路运输领域的技术岗位,未来将根据行业发展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和补充。
       《方案》为实现评审过程的公正、高效,切实推进科学评价、规范评价,积极推行“标准化和数字化”评审,创新推行对工作业绩进行清单式管理。同时,配套开发职称评审系统,对具体业绩标准进行编码,实现数字化评审,进一步规范了申报人员及评审专家具体申报与评审操作,提高了评审工作效率,增强了评审工作的可追溯性,对提升交通工程领域人才评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转自省交通厅)